後龍溪的孩子-寫我故鄉寫我家-408

每日以投稿兩篇為限,連載小說每日請勿超過三章節

版主: 跳舞鯨魚ocohSianlight星心亞Azure

(408)-

亞里那是我的曹族朋友,聽說他家與毛王爺是親戚。這是屬於他私人之私事,實在沒有深究之必要。亞里那初入部隊,編在我的排長室內當傳令兵。每天早上必走一趟,來回於營部連與排部之間公文送遞。公文送完之後,他就留在傳達室當守備員,以免臨時公文差事找不到人。

老實說,在軍中的工作非常輕鬆,行動又自由,因此,本連的讀書風氣不錯。亞里那不喜歡讀書,他喜歡戶外活動,連部有塊菜圃新開闢出來,連長交給我與亞里納管理。所以,我們倆經常會在菜圃內見面。

這日,亞里那不知為何心神不寧?叫他送去營部連的公文,竟然還放在我桌上漏送。中午休息時間我問他,為何心事忡忡漏送公文?問個清楚才知道,他家人來信告訴他,與他一起渡過沉淪歲月的獵犬「霍克」失蹤啦。

他說:在他未當兵之前,因為青梅竹馬之女友愛米娜與人私奔。有段時間裡,他借酒麻醉自己,意志消沉幾成廢人。幸好阿姨將亡叔遺留下來的,一隻黃褐色土犬送給牠。這隻土犬性情好動,天天陪他奔馳於山林尋獵,消遣寂寞,這才走出沉溺之深淵。

因為感念牠的陪伴,故將狗名改稱「霍克」。「霍克」在其族語中,就是「伙伴」的意思。「霍克」兩歲那年,亞里那的叔叔飼養牠。亞里那的叔叔見牠空閒無所是事,遂天天帶著牠上山打獵。首次上山牠就大展狗威,獨力與主人獵得一頭山豬。於是,「霍克」之勇敢傳遍於上、下部落。

之後,他叔叔常帶「霍克」上山,可惜在一次圍獵之中,他叔叔不小心墜崖死亡。「霍克」成為在家窩伏的閒犬,恰好亞里那失意回到部落。一隻喪家之犬,一個情場失意之人,就這樣邂逅在一起啦。

人狗聚在一起之後,同吃同進同出,人不離狗,狗不離人。他們這對人狗,成為部落裡的新話題。儘管如此,他們天天依舊向深山前進。因為只有在深山裡,才是亞里那忘卻世間俗事的好地方。再者,滿山的山羌野獸梅花鹿,讓他們每次出獵都滿載而歸。習以為常,上山打獵遂成為人狗每日必做之功課。

通常原民打獵的習慣,獵得飛鼠或野獸,狗兒可以獲得內臟或雜碎之犒賞。可是「霍克」與眾犬不同,牠就像個素食之狗,完全放棄該得之犒賞。除這件怪事之外,「霍克」對亞里那十分搭黏,主人走哪牠就跟到哪裡,生怕主人會突然消失似的。

亞里那希望有自己的空間,多次驅逐「霍克」,但過不了幾天,他又會主動的去找牠回來。回到主人身邊的牠,竟然完全不會記恨主人。入伍前夕,亞里那帶他上山,做最後一次的狩獵活動。「霍克」似乎有所感應,知道主人將會離開牠,所以一路懶懶提不起勁來。

入伍半年之後,亞里那常做惡夢。他夢見「霍克」被人射殺,拖著血體在向他求救。醒來之後明知這是南柯之夢,但他內心卻耿耿於懷,害怕夢中之事兌現成實。這時,他突然想起後山腰居住的堂哥,於是寫信希望堂哥幫他照顧「霍克」。

一個月後,他收到堂哥來信,信上說到「霍克」已經失蹤多日,家人與部落朋友四出找尋皆無蹤跡。這封信讓他寢食難安,兩度想要脫逃回部落去找狗。幸好都被我發現予以攔截,並還隱匿不往上呈報,他才躲過被關禁閉的懲罰。

我調升排長之日,順帶將他要過來當傳令。我對狗兒多所接觸,知道亞里心裏所想。因此多方勸他看開,慢慢總算把他的心情穩定下來。某日,亞里那又收到堂哥之信。信上說到「霍克」的下落。

他說:「霍克」已被鄰社部落青年,惡意在山上射殺身亡。那人被山警逮到,送交警局被判服勞役,並判他獲得賠償。亞里那接信當天非常痛苦,痛哭一陣過後才恢復正常,但從此日開始,他已絕口不再與人談起狗事。

人間事還真是無奇不有,有些事情若認真去分析它,得到的答案往往令人感到啼笑皆非。儘管人類自稱為「萬物之靈」,其實有許多傻事,他們還不是照樣幹得津津有味。像這種行為,真不知如何來形容他們才恰當?

林口台地本是個荒蕪之地,早年因為水利之無法達及,地主只能種植一些耐旱植物,如相思樹或芭樂樹等等。之後,因為有了台塑的規劃與開發,這才成為今日的黃金地段。過去荒蕪之地,現在醫院、學校、公寓林立毗鄰,到處充滿著人氣。

一棟棟公寓建築雄偉壯觀,人口天天增加遷居頻繁。有兩戶公寓的新居主,甫剛遷入互不相識。二戶對門而居,但從未有過聞問,甚至連點頭之交都談不上。這兩戶的女主人皆養著一隻寵犬,一養馬爾濟斯一養博美。各自為政相安無事,每天蹓狗亦互無交集。

果然人是群居動物,根本無法離群索居。兩家在一次狗中毒事件發生過後,之間開始有了來往。對門姓張,他是長庚醫院福利社商家。這家姓李,先生則是一個私家轎車司機。由於人與人熟絡起來,狗與狗之間也交起了朋友。兩家人因狗的關係,交往逐漸的親近融洽起來。

這天深夜,兩隻狗在樓梯間空處,疑似因爭吃骨頭引起紛爭。馬爾濟斯不敵,頸皮被博美咬破。血流一路,汪汪慘叫逃回家去。此情此景,恰巧被回家休息的男主人看見,認為博美欺負馬爾濟斯太過份。立即將手中拿著的公事包,往博美身上丟過去。

狗兒靈巧閃躲跳躍,偏偏馬爾濟斯主人是個神投。不偏不移恰好擊中博美頭部,博美狺狺慘嚎,引出正在喝酒的男主人。兩個大男人對上火上加油,顧不得斯文,三字經、五字經紛紛出籠。

越罵火氣越大,博美主人先開口問:「你為甚麼用公事包砸我家的狗?」語氣加上酒氣更是上火,一言不合動起拳脚。兩個大男人,你一拳來我一脚踢過去,就在樓梯間裏展開大戰。第一回合平分秋色,兩個男人遂罷戰各自回屋。

稍停,博美主人越想越氣,趁著酒意從自家拿出一把掌心雷,火氣十足的衝去馬爾濟斯家叫門。馬爾濟斯主人開門想要與他理論,萬沒想到鐵門一開,卻見到一把手槍已對準自己胸口。

這時他臉色丕變,就在此刻,博美主人朝天開了兩槍示威。槍聲震動大樓住戶,可是無人趕上前勸架。大樓管理員上樓一見情勢不妙,趕忙閃躲一旁,利用手機向管區警局報案。警局一聽犯人有槍,巡佐幹員三人匆匆趕往現場。

博美主人見圍觀人多,當場酒醒三分心生恐懼。一位巡佐上前規勸,他才懺悔的交槍,跟著警察人員回去警局製作筆錄。博美男主人持槍被控以殺人未遂,與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移送法辦。

事情落幕,大樓住民議論紛紛。有人認為狗事糾葛用槍未免過分,而今吃上兩層法辦官司,更是得不償失。此舉不但破壞里仁之間的和諧,更要付出坐牢代價太不值得了。人類枉稱「萬物之靈」,聰明有餘做事糊塗。博美主人雖僅判刑一年半,但卻造成妻離子散之悲慘下場。結果如此難看,真是始料未及也。 [待續]。
人類的智慧似乎較動物為高
可是內裡的情緒卻是千變萬化
當感性大於理性時
便容易做出衝動的舉動
我一直相信讀書是好習慣
不一定每本書都有趣
不一定每一頁紙容易明白
這卻正好是訓練心智的好習慣
現在還有很多人會看書嗎?

ocoh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