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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早接到表哥友人電話,他說我表哥約我在老地方見面。我們所說的老地方,就是中部的一個小小的漁港。表哥退伍已六年多,鎮日在家只到田裡晃晃,就算混日子也沒啥話好說。偏偏他媽將這片田給賣了,表哥頓失依靠而不知如何是好?

其實,三嬸在鎮上已替他買下一棟五層樓透天厝。只是他不知好歹,三更半夜偷偷跑去當漁夫了。接到他朋友之告知,他想見我,希望我能去梧棲港與他見面。因此,我就騎著那輛破舊的野狼125前去見他。從台北出發這天,太陽公公半遮半掩好像要下雨了。趕到梧棲太陽高照,地面上乾燥得灰塵隨風飄揚。

見到表哥之後,才知他的漁船入船場修理。回家不好意思,約我同去草嶺找人。他向朋友借部墨綠豐田休旅車代步,這部中古車跑得順暢,約在午餐左右我們已抵達草嶺地界。兄弟倆早已空腹轆轆,因此,就近找到一家野店嚐嚐一些野味。

這家小店麻雀雖小五臟俱全,供應料理如苦茶雞、炒山蘇、炸溪蝦等等。滋味不錯令人回味。表哥點了三菜一湯,個個份量極多,吃得我的肚皮都脹起來了。聽餐廳老闆之建議,可到前不遠的步道上走走有助消化。

我們在步道上走約半小時路程,見到一道瀑布從天而降。瀑布聲響轟隆,如有清閒小停一會就值得回票。表哥愛玩我也閒不住,反正也順著路線走走何妨。不一會,我們已走進另條植滿櫟樹的步道上。

山風吹來涼意習習,哥兒倆精神為之大振。沿著步道行走廿餘分鐘,經過一座吊橋,耳窩已可聽到隆隆的水聲。轉過山坳角,匹鍊百尺從天而降。仰起頭來追尋水源,豐沛的水勢擾亂視覺。

此時,我的腦子裡竟然興起一個概念,心想:「人立瀑布之下,不知會不會被它的水力衝破頭顱?」這個意外之想法來得突然,但一想到這般無聊的意念,嘴角不禁掀起一股莫名其妙的微笑。

我們觀賞瀑布許久,混身已然升起涼意。附近之群眾卻十分活潑,有人已經走下溪谷玩水。弄了半天,才知這裏就是聞名的「幸運谷」。溪床的水流不大流勢平緩,不過它的溪床結構非常奇特。

瀏覽過壯偉的瀑布之後,我們繼續向前走,並且走上另條小步道,走至下一站是座青山。我們順道停步眺望一下青山的雄姿。這座山的山頂圓石連連,遠觀很像是一顆顆的人頭所串成。表哥告訴我,這山以前是原住民出草回來,將擄獲之人頭堆積在此,因而形成此山之山形。

在這青山的山腳下,表哥將他約我的原由說出來。他說當漁夫雖然辛苦,但能與海為伍心情寬鬆無比。我將姨媽為他所做的一切,表哥沉吟一會才對我說:「看在兄弟份上,你就替我緩緩頰,相信你會處裡圓滿的。」看他那份執著,我又羺說些啥麼呢。

之後,我們驅車趕回漁港已是黃昏。接著還車用過晚餐,我就連夜騎著摩托車北返。接連下來數度在姨媽面前遊說,不知是我的嘴巴利害,還是姨媽被愛子之心感動溶化?這樁母子之間的疙瘩,終於圓滿順利的解決。表哥購買漁船自立門戶之日,他竟送來一尾五十餘公斤之小鮪魚,害得我家連吃好幾天的鮪魚呢。

陽春三月,春花競放,萬紫千紅,薰風陣陣輕拂,給人一種春暖的感覺。蜿蜒的山道上,紅男綠女來往絡繹不絕。大自然只是單純的存在地表,空中,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知識。潮水的漲退,自古以來便維持著相同的步調。

人類可以體會大自然的步調,體會出它不為任何人,只有按歩就班的取得慰藉,才能發揮更多的掩護與協調。眼看著潮來潮往尋求寧靜,我心懷著悲天憫人的態度,前去接近大自然的濤淘洗。人類若果無法參透這層道理,永遠無法卸下胸懷中的忿怒悲憤。

因是之故,人類與大自然的步調,越離越遠,甚至背道而馳,那種感觸真是讓人無法理解。每次被表哥欺負或挨了老爸的揍,我都會跑至附近的山凹平台上,找那積水的山溝水漥,下水去摸取蚌殼或螺絲,或抓抓魚掏捉螃蟹。

這隨著山洪逐流而至的過客,因為溝水退去沒跟上,結果留在漥內被抓來當餐鮮。說著說著,一不小心踩到一塊銳利的尖石頭,刺痛腳底,害得我跳腳起來,口中直呼痛痛不已。

我不記得何時開始喜歡王美美,每次看到她那滾圓的雙眼,很多想要說的話題,不是卡在喉嚨便是自動消失了。她在某中學當校務助理,我是某電子公司的高級主管。在一次同學會的聚餐中遇見她,經由介紹才知道她是王雲湘同學的堂妹。

初見她我没留下深刻印象,兩年後,第二次的同學會又與她相遇,不免對她多看兩眼。當時她剛與男友分手不久,或許我多事上前去安慰她,不知不覺裏我們就走在一起了。而在兩人的交往期間,她多次提到板橋西門的林家花園,意思好像要我帶她去?我努力探索著原因,這才知道她家本就住在花園裡面嘛。

不過,我還是搞不懂她的用意,只好裝聾作啞看她目的何在?最後終於找到答案啦,原來她希望我們的交往期間,最好以園內做為我們的約會地點。我覺的這個要求不過分,所以,我就順從她的意思常在園子裏約會。

一開始我們只在汲古書屋、來青閣前留連,之後園內景點越來越熟,約會地點慢慢延伸,穿過石橋走進另端。甚至還會跑到更遠,或更隱密的地方去拍拖。「觀稼樓」的矗立,它的寬闊視界吸引我的好奇。美美說:「那樓是林家人登樓觀看附近,佃農們在田裡耕作或收割的地方。」

我很想上去眺望一下,可是她說樓上木板走道已經腐朽,現在正在換修之中,以後有機會才帶我登樓。然而,她的承諾直到分手都沒兌現過。我們分手後的第二年,因緣際會,我終於登上觀稼樓。那時的地板通道上,有些地方腐朽已更換過,顏色反白十分嗆眼。

我小心翼翼的走到盡頭,本來是想觀看景色,可惜周邊之建築物高大,因而擋住了我的視線。於是匆匆一瞥過後,我便走下樓來離開現場。這次登訪板橋林家花園之印象極深,之後我也從她哥哥嘴裏得知,她在香港完成婚事。新婚夫婦正飛往歐洲度蜜月去了,這天的日期正好是1955年6月6日。

說來巧也真巧,分手之日竟然是6月6日斷腸時。對於這次分手我裝得很灑脫,其實,骨子裡還是心痛不已。聽說:「第一次的戀愛,成功機率並不太高。」或許吧,因為我與她的來往也是我的第一次咧。於是我裝瀟灑揮揮手,告別了我的初戀這日。[待續]。